本报记者 林仪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州市委会主委于欣伟与全国政协委员、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伟联名提交了《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防范伦理与法律风险,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
于欣伟在提案中建议,要为技术应用设立行政管理职能,建议由公安部门统一承担人脸识别应用的审批与监管职能,设立相应审批标准及程序,加强资源统筹、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除道路、交通工具、银行等法律规定的安防应用以外,涉及对特定及非特定对象的处所,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前都应申报审批,公安部门依法审核其合法、正当和必要性,并监控数据安全。而对于如小区管理等特定人群人脸识别应用,须以自愿为原则由个人信息主体进行必要性审查。
作为人工智能行业的从业者,刘伟表示,人脸识别是人工智能产业的一个重要场景,要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制定人工智能产业技术标准、行业自律规范,制定伦理规则,强化保护个人隐私责任。“这个场景做好了,既对国家、民生有益,也能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