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师德师风是教师个体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由个体职业道德素质所形成的职业氛围和风气。近年来,教师课外补课挣钱、收礼排位等不良现象多有发生。中共十八大以来,尽管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师德师风建设仍存短板,亟待加强……
本报讯(记者 郭海瑾)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画院院长孔维克建议,要改革教师评价,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此,他指出,要将师德师风的宣传教育工作予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把师德师风的宣讲教育纳入教师师资培养、入职培训、在职研修的必修课中,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始终;宣讲培训内容与形式可多样化,不仅应包含理论学习,还可邀请师德模范讲座、到师德先进集体实地学习等。
同时,借助教师评价改革契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配套制度构建。探索实现评价指标的客观化、明确化、标准化;适当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构建多方参与的评价、监管制度;实行分级分类评价,对轻微违反和一般违反实行“三振出局”,对严重违反则“一次违反,终身禁教”;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终身追究制”;构建完善的奖惩机制,奖惩措施应含物质及精神两方面。
此外,还要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赋予教师适当的惩戒权。他建议,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要特别重视对一线教师福利待遇的有力保障,维护教师尊严与职业荣誉感,倾听一线教师的呼声;符合教育规律,给予教师相应的惩戒权,让教师成为有尊严的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人翁。
在适当的时机,完善有关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立法。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扩大现有师德师风建设基地范围,总结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将完善的师德师风制度构建和评价、奖惩规定上升为法律,可将其增加规定进入《教师法》等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完善有关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