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营周刊

■委员关切:

有些税还需调

本报记者 王金晶

在“十四五”时期,要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动,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调整税收政策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有不少委员就自己关心领域内的税收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振东在调研中发现,低效的产业用地在城市中的占比一般超过5成。他认为,盘活存量低效用地,退出僵尸企业,引进新兴企业,是对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城市活力的重要支撑。但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工业用地转让,采用的是房地产税收政策,增值税、土增税、所得税加在一起税率很高,企业因税负偏高,转让的积极性不高。

刘振东建议研究工业土地转让的税收政策,对于政府收储和经政府批准转给新的债权企业的项目,是否可以考虑只收取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土增税。“这样转让的企业有适度的收益,新引进的企业成本也不高,同时解决了生产要素循环流动,有利于城市的创新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海淀区工商联主席陈双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看到了民营企业发展线上教育的巨大热情。她建议重视教育机构课程开发成本,将教学内容研发比照技术产品研发施行税收优惠政策。即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此外为提升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陈双还建议参照股权投资基金政策,个人独资和合伙制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收益个税按照不高于20%征收;内资外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建议最高为20%。

全国政协委员、陕文投集团董事长王勇在调研中看到,由于人力成本、财务成本等不可抵扣项目是多数文化企业成本结构中的主要构成部分,“营改增”使得部分文化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对于文化产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对此,王勇建议,对文化旅游、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行业,实施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将《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中对改制类文化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及自用房产税的减免政策延长执行至2035年,并在所有文化企业中普惠式实施;实行文化企业增值税优惠税率,将实际税负控制在3%。

2021-03-19 王金晶 ■委员关切: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3711.html 1 有些税还需调 3,71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