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两岸经合周刊

国台办联合11部委出台惠台“农林22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 修菁)17日,由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对外发布。

在17日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特别邀请农业农村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蒋建平副主任、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胡元辉副主任介绍“农林22条措施”的相关情况。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介绍,出台“农林22条措施”,是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精神,率先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的重要举措。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持续出台实施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让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参与大陆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农林22条措施”的出台,正是切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的主要诉求,为了台胞台企更好在大陆发展。

记者注意到,“农林22条措施”与之前出台的惠台“31条措施”“26条措施”一脉相承,都着眼为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提供同等待遇。如第1条提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租赁;第4条提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可申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同等享受农业信贷担保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第22条提出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与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经营企业、协会合作,推介、销售优质农产品。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各类线上线下农产品订货会、对接会,拓展大陆内销市场。

发布会上,蒋建平以福建为例,表示台胞台企只要抓住机遇,一定能够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蒋建平介绍,从2018年开始,福建先后引进了台湾66个建筑师团队、200多名乡建乡创人才,参与全省30个县112个村庄建设,打造了一批网红点、乡村旅游村和产业基地,既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台胞台企也取得发展的新成效。

在胡元辉看来,大陆林业产业资源丰富,待开发潜力和空间大。2020年大陆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7.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木材加工及木竹产品制造、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等三个领域的产值超过万亿元。广大台胞台企投入其中,舞台大、前景好,是投入大陆新发展机遇的新领域。

2021-03-20 修菁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3781.html 1 国台办联合11部委出台惠台“农林22条措施” 3,78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