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微评

新闻事件:针对近日70余家影视传媒单位集体声讨短视频侵权联合发布的声明,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表示,今年,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点评:短视频传播力、影响力巨大,对其发展进行必要规范和引导之前,需要厘清什么样的短视频属于侵权视频、什么样的剪辑需要授权、如何取得授权等问题。

新闻事件:近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规范道路货运领域行政执法、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工作。会议强调,坚决杜绝对货车司机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严格禁止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点评:规范执法,避免执法随意化,关键是要杜绝逐利执法,还道路货运领域行政执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造福于民的本义。

新闻事件: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直播营销定性为“经营者”: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或“平台内经营者”定义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点评:明确了直播营销的“经营者”身份,就压实了带货的责任,即要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再以“代言”身份甩锅,这样有利于直播营销走得更长远。

新闻事件:近日,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非法社会组织“中国国学院大学”及下设“中国国学院大学国医药生命科学院”“中国国学院大学国医药生命科学院量子医学研究院”等70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至此,人们才发现这样一家看似“高大上”的“大学”,竟然是一家没有在任何部门登记的“野鸡大学”。

点评:这样一家非常“招摇”,通过设立分支机构、举办揭牌仪式、颁奖活动等方式骗钱敛财的“野鸡大学”,是如何长期存在的?有关监管部门是不是给点回复?

新闻事件:在规定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将相关表述与刑法修正案(十一)相衔接,并对这一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点评:偷盗钱财只是一时一地的物质损失,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改变的是别人的人生。希望在立法完善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有关的制度机制,最大程度避免“人生被盗”的悲剧重演,并让“盗取他人人生”付出应有的代价。

(点评:王慧峰)

2021-04-29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5837.html 1 微评 5,837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