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农民健康的守护人,也是农村医疗的网底。国家高度重视村医队伍建设,但与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比,村医队伍建设仍是农村医卫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村医待遇未得到较好落实、村医工作繁重、村医素质参差不齐。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更应关注乡村振兴健康守护人,稳定村医队伍。对此建议:
一、明确村卫生室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村医为乡镇卫生院派出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医签订用人合同并统一管理。
二、制定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文件,在职村医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县级卫健部门审定离岗村医身份和服务年限,村卫生室可返聘退休村医继续执业,参照村干部退休补贴政策发放生活补助;建立村医执业风险分担统筹机制,由县级财政部门为村卫生室及村医集中购买医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明确保险赔付范围和比例等,切实保障村医行医安全。
三、以辖区常住人口为基数合理量化各项目任务指标,不安排不属于村医的工作,研发便于村医操作的App,减轻村医负担。
四、结合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中医适宜技术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和设备配置操作等开展村医在岗培训;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向村卫生室延伸,助力村医提高诊疗技术。
作为住黔全国政协委员,希望国家卫健委对贵州省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和改善给予更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