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既能为老年人谋福利,还能促进居家养老产业发展。但目前还存在以政府为主、其他企业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产业发展滞后,企业资金不足影响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供给单一性与养老实际需求多样性之间不平衡等难点和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加强顶层设计,通过一系列法规及政策来健全完善相关市场。在政府主导基础上,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及专业机构力量,培育成熟的商业模式,通过竞争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有选择地加大数据信息资源等开放力度。加大对养老服务产业扶持力度,支持优秀互联网养老企业发展。
二是推进全国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系统+服务+老人+终端”的家庭智能看护系统,全方位提供老年人居家的安全性和保障性服务。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与家庭看护系统进行有机结合,提供及时的健康保障服务。利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搭建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信息服务平台,从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方面提供老年人教育、文娱活动、旅游康养等一体化的服务功能。
三是加强服务设施供给力度。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保障,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明确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具体标准。大力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关怀访视、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
四是完善监管保障机制。“互联网+”居家养老平台拥有老人大量生活健康信息,应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与监管,运营主体要加强对服务主体的审核和管理来保障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