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艳红 通讯员 黄硕
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人犯强迫交易罪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单位四方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较低搬运费用,诱使客户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务,后指使担任车组长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搬运服务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拒不离开、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支付较高服务费用,犯罪事实达43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020年7月底,北京女歌手吴虹飞在社交平台数次发文称,“大晚上的,一个超过一米八的彪形大汉坐在我家,讹诈两万多,搬家公司——‘四方兄弟’公司,平时搬家费用大概1200到1500元,竟然讹诈到了两万多。之前谈条件时能算出并非这个价格。举报这个黑公司。”“天价搬家费”事件遂引发关注。之后,四方公司向吴虹飞道歉,承认收取的费用不符合搬家市场的行情。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四方公司成立于2016年,实有员工22人,但在网站上宣称“成立于1994年,是北京搬家公司中的老品牌,公司有员工800余人”。
去年8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四方公司施以行政处罚,认定该公司未明确完整告知消费者搬家服务收费价格以及在官方网站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用语,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罚款80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020年8月18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接到群众报警,四方公司在接单前宣称价格低廉,且无其他附加费用,后以抓紧搬家为由,催促客户签订隐含额外费用条款的合同。在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坐地起价,以合同规定为由,额外索要高额的人工费用,同时进行言语威胁,称不给钱就不走,赖在客户家中。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对该公司以往服务对象的大量回访取证,逐步摸清了其涉嫌强迫交易的作案方式,将以赵某强(男,24岁)为首的团伙成员一举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属于以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赵某强作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系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直接参与实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强迫交易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被告人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强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减轻处罚。
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4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6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