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朝英
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征程中,新时代的民营企业家们应该如何理解、落实共同富裕的历史责任?
首先,站位要高。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大趋势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高度理解。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只有主动融入发展主流、拥抱发展趋势,才不会被历史甩掉。
其次,认识要深。要充分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一个历史进程,一个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
它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一方面,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另一方面,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最后,落实要细。要在三次分配中,探索符合各自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企业家精神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贯穿于三次分配全过程。初次分配要按市场效率原则进行,鼓励创新、创造,积极探索共创共享的企业发展格局。比如,华为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其全员持股模式的成功;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崛起,也与股权、劳动权高度融合的发展模式有关。二次分配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效率、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进行再分配。企业家在此过程中,要依法按章足额纳税、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不要在这些支出上动歪脑筋。这是底线、红线,省一分钱都有可能后患无穷。三次分配是按道德原则,进行企业利润的社会化转移。企业应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保证初次分配高效、二次分配合法的基础上,找到补社会发展短板的立足点。值得注意的是,曾有媒体报道,个别企业在员工福利保障缺位、税收缴纳不足的情况下,借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这种本末倒置的行为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天下大势,顺之者昌。民营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只有把自己置于人民的汪洋大海中,坚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企业家精神在新时代充分绽放,才能最终实现自己和企业的真正价值,也才能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