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
今年初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湘鄂渝黔等革命老区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近日出台的《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建立健全省际合作机制,推动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发展。
湘鄂渝黔边区属于省际毗邻地区的特殊类型,曾为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伴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边区也实现了整体脱贫。但不可否定,湘鄂渝黔边区因受制于经济基础薄弱、交通互通不畅、行政壁垒难破、要素流通受阻、产业结构同构等瓶颈,面临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与巧借外力尚未形成整体合力的双重制约,寻求破解之路迫在眉睫。而解题的重要抓手是创新飞地合作模式,通过统筹差异化与发达地区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飞地合作,将巧借外力与内生能力培育有机融合,蹚出一条省际毗邻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路子,对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形成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新格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那么,如何因地制宜创新飞地合作模式?
一是统筹谋划,合力打造湘鄂渝黔边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可建立湘鄂渝黔边区四省地市(区)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出台《湘鄂渝黔边区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及《湘鄂渝黔边区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如,在《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框架下,四省边区相关地市(区)(湖南怀化、湘西自治州、张家界,湖北恩施自治州,贵州同仁,重庆黔江区等)共同出台《湘鄂渝黔边区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及《湘鄂渝黔边区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协同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推进机制、政策措施等。
二是因地制宜,选择差异化飞地合作模式。根据湘鄂渝黔边区的资源条件、主体功能分区和产业基础,选择五种差异化飞地合作模式:即产业转移型、异地开发型、旅游飞地型、科创飞地型和资源集约利用型。就异地开发型而言,即湘鄂渝黔边区在主体功能分区中的农业生态区和重点生态保护区,我们可以通过与发达地区合作在异地共建园区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特色资源精深加工业,并同步推进农超对接,开拓本区农副产品销售市场,达到“借鸡生蛋”之目的,探索共建园区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
三是建构合适的利益链接机制,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建构合理的利益链接机制。如,飞地园区(尤指“内飞地”园区)可以以“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集体组织”的发展模式为基础,采用“政府引导、大户带动、农户参与”的合作运营方式,建构公司、基地、合作社、集体、农户之间的利益链接机制,保障农户获取多重收益。同时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引导合作双方以股份合作的模式进行“飞地园区”共建。
四是优化政策环境,保障飞地经济可持续发展,明确飞地合作园区享有政策优惠,建立倾斜的资金支持政策,引导飞地政策与乡村振兴政策整合。如,湘鄂渝黔边区飞地合作园区在同等享有中西部产业园区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在土地供给、人才柔性引进与共享、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予以倾斜,以保障边区飞地园区凭借政策优势快速形成规模,培育地区增长极;再如,鼓励通过引进风险投资机构和战略投资者、推广PPP模式等途径,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飞地园区设立分支机构等。
(作者系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民建经贸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