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意周刊

机关“借调”的歪风需踩下刹车

秦风明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因为一些临时性、特殊性紧急工作任务,在自身人员编制实在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向其他单位调动借用工作人员来完成任务的做法,我们称之为“借调”。作为一种人事应急补充机制,借调有其存在合理性。但时下,越来越随意的借调背离了初衷,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加以整治。

借调“乱象”一方面背离了借调是为“临时性”“特殊性”紧急任务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转而变为“长期性”“常态化”的经常性行为。造成的后果包括:借出单位“失血”过多,苦不堪言;借调人员长期在其他单位工作,编制、工资却在原单位,未来发展晋升容易落得“两头空”;助长了借调单位一些正式工作人员懒政惰政、做“甩手掌柜”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背离了是为了解决借调单位工作之难的核心和初衷,转而滋生出以“借调”之便利、行别有所图之举,以达到满足个人私利目的的腐败行为。比如有人通过“借”真正实现了“调”,顺利完成个人“晋升”,甚至出现因人设岗、扩大编制数的腐败现象,严重扰乱了人事任用的公正公平。

借调现象之所以发生,还是因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对人员编制结构的核定不科学。借调单位“需要借”,借出单位“借得出”,这说明人员编制结构本身就存在不平衡、不合理之处。编制结构未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导致工作和人员不匹配,只能靠借调来完成任务。其次,借调的制度建设严重欠缺。借调不同于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法定公职人员人事交流制度,其制度规范处于灰色地带,缺少较为成熟完善的约束、保障与监管等机制。再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职业倦怠、懒政惰政现象也是催生借调现象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从而也加剧了忙闲不均、人浮于事的恶性循环。

借调“乱象”如何治理?首先必须要堵住法律和制度上的漏洞。之所以一些机关单位可以“想借就借”,就是因为在人员借调的问题上,法律既没有允许,也没有禁止,产生了“弹性空间”,导致一些地方的借调行为严重异化。所以,必须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党政机关的借调行为进行明确规范,哪些人能借、哪些人不能借、借多长时间、超期怎么办,以及借调人员的薪资待遇如何落实,考核监管如何执行,都要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避免打“擦边球”。

其次,要改善基层干部的成长环境。为什么明知“漂在机关”会进退维谷,还会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就是因为基层的待遇、前景不被看好,有能力的干部宁愿被借调,在更大的平台等待机会。所以,要从政策上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让基层能够留得住人才。

第三,要继续完善编制管理工作。政府职能转变必然带来工作重心的变化,但是如果编制管理工作落后,跟不上形势,就会导致人员编制与工作职能不相称。所以,要根据“职能清单”科学合理地分配编制,以事设岗、以岗定人,建立部门之间的动态管理机制。

此外,要加快健全“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借调人员成工作主力,在编人员逍遥自在,这样的现象必须纠正。要让那些为官不为、尸位素餐的干部受到警告乃至被清退出队伍,从而遏制人浮于事的懒政歪风。

如果是为解燃眉之急,借调人员应急也是可以的。但是,不借白不借、借了也白借,不仅不利于提高机关效能,也不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成才。所以,借调乱象亟待规范治理,“借调里的歪风”也急需踩下刹车了。

2021-09-06 秦风明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12230.html 1 机关“借调”的歪风需踩下刹车 12,230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