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敬洲 夏梦 本报记者 韩冬)9月7日,四川省达州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制定该办法旨在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引导委员提高履职能力。”市政协主席邓瑜华介绍,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市政协坚持质量导向、正向激励、循序渐进原则,把能做到、能做成作为建言献策的主标准,把推动大事要事落地落实作为民主监督的主攻点,聚焦履职过程中共有的课题选择、调查研究、会议组织、成果转化等重点环节,提炼出示范性强、适用性广、简便易行的评价指标,得到广大委员的认同。
办法针对履职的不同主体、领域、形式、特点等,用6张质量评价标准表分别对专题调研质量、专题协商质量、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委员履职质量进行量化评价。
“质量评价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评价总得分在100分以上为优秀,90—100分为较好,80分以下为一般。”市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民主监督小组工作、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委员履职质量评价结果将向主席会议或常委会报告,向相关委员和单位反馈,纳入委员履职档案,作为表扬优秀委员和继任委员的重要依据。专题协商、专题调研工作质量评价结果将向主席会议报告,作为政协机关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在办法试运行过程中,我们还将持续总结经验,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该工作人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