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两岸经合周刊

河南省出台支持台企“农林32条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 靳燕 通讯员 王超)“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在我省发展乡村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申报新设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台湾农民和青年在我省就业创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8月31日,河南省政府台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河南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台湾同胞共同分享河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机遇。

《实施意见》主要涵盖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平台、要素保障、优惠补贴、金融服务、其他配套服务等6个方面,共32条具体措施,为促进豫台农业林业领域交流合作和产业升级注入了新的动力。《实施意见》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着眼开放发展和惠台便民相结合,充分释放惠台红利,坚定台企台胞投资发展信心;二是推动全面贯彻和创新先行相促进,既精确沿袭“农林22条措施”精神实质,又突出河南特色,制定出多项首创性、先导性举措;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豫台农林领域合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紧盯豫台农林领域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确保出台的各项措施更精准、易执行、利长远。

省台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抓住国家“农林22条措施”和河南省“农林32条实施意见”出台的有利契机,加强横向联系,推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对台工作合力,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创新豫台农业林业领域融合发展思路和举措,促进豫台农业林业领域交流合作和产业升级。

2021-09-11 靳燕 王超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12538.html 1 河南省出台支持台企“农林32条实施意见” 12,538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