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玉明
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是全国政协党外委员专题视察的重中之重,也是重点提案督办的题中之义。视察团踏足湖南、湖北两省,考察长沙、韶山、岳阳、武汉多地,在调研中了解情况,在交流中思考对策,在学习中提升自我,一路走来,感受颇多。
条件与可能
条件与可能,是全国政协副主席邵鸿提出的重要命题,也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重点关切。这里的协同至少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龙头城市的地位;二是“一圈两群”即大武汉都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各自的同城化;三是鄂湘赣三大城市群的协同发展。
从长远看,长江中游三大城市群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但这并不意味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就具备协同发展的现实条件。从现实看,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引领和主导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趋势仍处于上升阶段,加快推进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仍是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重中之重。从国家层面或政府层面看,对区域发展实行政府引导而不是政府主导才是理性之举。更确切地说,把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作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应当着眼于2030年和2060年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双碳目标,并积极为纳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创造有利时机和条件。
问题与难点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情况看,尽管2015年3月《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印发实施以来,鄂湘赣三省做了大量工作,但从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看,仍然面临一体化发展水平偏低、中心城市对周边中小城市辐射带动不足、创新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全方位开放格局尚未形成且外贸总量不大、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等突出问题。其根源就是发展水平低、市场化水平低、开放程度低,与东部沿海城市群仍有较大差距。
从更深层意义上讲,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目前还存在以下难点:一是缺少共识。这里的共识不只是专家宣言或专家共识,而是国家、省、市多层的政治共识、目标共识、决策共识和社会共识。也就是说,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究竟是什么,起码目前尚不清晰或不准确;二是缺少动力。这个动力就是解决协同发展究竟能给各方带来什么好处,长远和短期有哪些实惠。在动力不足的情况下,重竞争、轻合作、弱协同仍是三省市的现实选择;三是缺少机制。这个机制不是表面上的会议机制,而是实质上的利益机制,本质上是资源配置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没有利益共同体的一体化只会停留在表面上。
思考与建议
这次专题视察最大的收获,是湖南、湖北两省主要领导会见视察团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并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引发的思考。
第一,更加明确战略定位。长江中游城市群具备先进制造和科技创新的突出优势,承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重大使命,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为标杆,致力于建设长江中游世界级双碳城市群,符合碳达峰碳中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符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新趋势,符合引领和带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新要求,符合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第二,更加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城市群是市场自然生长的必然产物,协同发展更是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选择。从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现状看,仍处于初级阶段或中低端水平,切不可拔苗助长,不可急于求成,不可急功近利,不可急躁冒进。
第三,更加注重务实有效的试点试验。比如,湖北省提出的比照长三角绿色发展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模式,在三省毗邻地区“通平修”(通城、平江、修水三县)次区域合作基础上,在三县全域共同建设长江中游三省“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探索在三省毗邻地区打造率先绿色崛起、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的新示范,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对这样的试点试验,国家应予大力支持。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团成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副主席,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