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营周刊

完善征管制度 建立涵养税源

《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顺利结题

本报记者 刘艳

今年初,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全国各地对平台经济都开启了最强监管。

作为监管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监管对于促进平台经济的创新健康发展也不可回避。10月15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与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以下简称全联商会)在京召开《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课题报告结题会(以下简称结题会)。中税协副会长李林军、副秘书长张晓平,全联商会副会长杨玉、秘书长程林等参加结题会。承担课题调研并撰写课题报告的税务师行业代表、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宏观经济部有关人员对调研结果进行了阐述和交流。

杨玉告诉记者,中税协和全联商会实施的调研活动主要围绕平台经济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并在调研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方面经验,重点对共享经济平台、电商平台、金融平台等进行了系列研究,就完善征管制度、建立涵养税源的政策制度提出建议。

结题会上,李林军引用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今年1-8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634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3.6%。可见平台经济发展之快速,在改变传统交易模式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不正当竞争、引发数据安全风险、金融风险等一系列棘手问题。

李林军进一步加以分析道,也正是基于此背景,我们研究的税收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通过完善新经济业态下的税收治理能力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办、国办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通过加强社会协同,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此次调研活动就是一次很好的体现。

在谈及完善电商平台税收政策建议时,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李鸿艳提出,税收政策不应搞“双重标准”,宽待电商而苛责实体,在创新电商税收制度时,要统一线上线下税收制度和规则,推进电商税收制度扁平化、简洁高效发展。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经营模式可以区分为互联网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执行总裁朱斌以微众银行和财付通为例,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及其税收合理性进行了评述。在谈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税收制度设计时,朱斌认为,目前我国的税种能够覆盖平台经营产生的税收,并提出结合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贷款及其风险管理模式特点,以及区别于传统线下银行的特点,合理设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扣除标准和可抵扣进项税额设计的建议。

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郭丹丹结合调研样本企业剖析了平台经济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难以准确判定、发票虚开风险高居不下等现存问题,并从加强新业态立法工作、充分利用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以及通过加强部门间联合监管从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对支持平台经济发展提出了建议。

德勤税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孙平平则主要分享为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全球开展的一系列国际税收改革的进展情况,以及简要介绍了几个国家在对参与平台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管所采取的措施。

与会人员认为,调研活动和课题研究成果颇丰,促进了平台经济经营者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为继续完善我国平台经济税收治理提供了智力支持。

2021-10-22 刘艳 《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顺利结题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14106.html 1 完善征管制度 建立涵养税源 14,106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