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包括: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之间,应按照通知规定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结果予以互认。通知规定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结果,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应予认可。
这一民生政策的推出,与民革河南省委会持续多年的关注和建议密切相关。
近年来,民革河南省委会关注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民生问题,紧盯看病过程中的重复检查问题和医疗机构间数据难以共享的痛点,组织调研座谈,探索破局办法,并多次通过集体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渠道,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0年,在前期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民革河南省委会向省政协提交集体提案《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助力我省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要尽快实现医疗数据共享,打通医院间,以及院内医、护、检、患之间数据通道,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将优质医疗资源利用实现最大化。今年,民革河南省委会又进一步提交《推进我省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系统建设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提案》,建议借鉴发达城市先行先试经验,尽快建立适合省情的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系统,为推动区域间乃至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作出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以节约医疗和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医疗效率。此外,还以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多次提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系列意见建议。
民革建议提交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次与民革河南省委会进行沟通交流,并正式作出书面答复——“将进一步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步推进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促进医疗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
随着相关部门逐步重视,河南省加快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步伐,《关于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这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卢群朋 李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