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健康周刊

儿童安全座椅首进新“儿纲”——

保驾护航 让孩子安全回家

本报记者 王天奡

“新版《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谋划解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最直接、最现实的期盼,并针对这些主要健康问题设置了防控目标。”不久前,《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以下简称新“儿纲”)正式公布,其中新增“儿童与安全”领域,并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作为该领域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此背景下,10月20日,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举办的“保护儿童远离道路交通伤害”研讨会在线上举办,邀请相关专家就新“儿纲”在预防和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方面主要内容、意义及未来实施措施进行探讨。

多位儿童安全领域专家表示,新“儿纲”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主要目标,并给出具体的策略措施,对推动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更好地保障儿童出行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此外,与会专家还就进一步推动新“儿纲”落实给出建议。

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被纳入主要目标

本次公布的新“儿纲”,新增“儿童与安全”领域,并作出量化承诺——10年内,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较2020年下降20%。

“我们在编制新‘儿纲’过程中,开展了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之一就是儿童伤害导致的死亡和残疾,这一点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因素。”参与新“儿纲”制定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处副处长曾国强提到,之所以新增“儿童与安全”领域,一是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儿童为本,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目前,意外伤害已经代替疾病,成为儿童致死的第一位因素。2019年,我们国家儿童伤害的死亡率是11.4/10万,相当于每年近4万名儿童因为伤害死亡。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是我国1~14岁儿童的第二位伤害死因,15~19岁青少年的第一位伤害死因;每年约有2.2万名0~17岁未成年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致伤,死者中1/3死于乘车过程中。

曾国强表示,相关研究和国内外实践经验均表明儿童安全问题是可防可控的,儿童伤害并非意外。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道路安全、伤害预防项目官员方丹介绍,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儿童乘客能够正确使用与他们年龄身高相符的安全座椅,能够起到很好保护作用,其中婴儿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风险可降低70%,幼儿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风险可降低54%~80%。

本次新“儿纲”重点关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作为“儿童与安全”领域的十个主要目标之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主任段蕾蕾介绍,相比新“儿纲”中的其他目标,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目标尤其明确具体,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安全头盔都写入到目标中非常不易,也更加凸显了这个目标的重要性。

举措具体可操作性增强

不仅提出目标,新“儿纲”在“儿童与安全”领域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策略措施。曾国强介绍,新“儿纲”在“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这个策略下明确了包括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高儿童看护人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机动车反光标志、完善儿童道路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等多个具体的措施,可操作性很强。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国务院发布儿童发展纲要以后,各省还要发布自己的儿童发展规划,“儿纲”作为国家的重大制度,其发布后还会有一套相应的监测和评估制度来保障落实。从这个角度来说,新“儿纲”能把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这样一个具体内容规定进去,对推动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更好地保障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新‘儿纲’的意义不仅仅对中国,其对全球伤害预防甚至全球儿童健康也有重大意义。”作为世卫组织官员,方丹认为,无论是中国还是全球,溺水和道路交通伤害都是导致儿童和青少年死亡的突出因素,基于中国的人口基数,中国在伤害预防工作方面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全世界伤害预防工作的成效。“中国的进展也会推动全球进展,作为一名伤害预防工作的从业人员,新‘儿纲’令我非常受鼓舞。”

罚则不明有待落实

纲要出台后,该如何推动落实?如何进一步保护儿童乘客的生命和健康权?对此,与会专家也从不同角度给予建议。

在立法层面,佟丽华认为,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3月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都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要求,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缺少相应罚则,未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可对此进行补充。其他与会专家也提到,今后立法中应明确罚则并配套严格执法力度。“立法中应明确罚则,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怎么办?应负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安徽省青联常委姚炜耀认为,对于家长主观上图方便或认为风险可预防而故意不使用安全座椅的行为要进行处罚。

佟丽华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出了相关立法技术建议,例如应当明确儿童座椅使用者的相关标准。佟丽华介绍,此前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提出不满4岁的儿童要使用安全座椅,这与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征求意见稿)》中“不满140厘米”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不满135厘米或者不满10周岁”存在矛盾,此外关于是按照年龄还是按照身高来规定不能乘坐副驾驶也没有明确标准,未来这些问题都应从法律层面予以确定。

“需要强调的是,儿童座椅安全质量是一切措施的前提。”2019年发布的《中国儿童道路交通安全蓝皮书》显示,2017年,中国儿童安全座椅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仅为71%。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抽查了27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其中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佟丽华表示,生产儿童安全座椅的厂家更要讲良知,对生产假冒伪劣儿童安全座椅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2021-10-27 王天奡 儿童安全座椅首进新“儿纲”——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14329.html 1 保驾护航 让孩子安全回家 14,329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