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教育在线

家庭教育迎来“依法育儿”时代

李浩英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的最新定义。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是父母,不尽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笔者看来,家庭责任的进一步明确让家长“依法育儿”的路径更为清晰。

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会让全社会更加认识到父母和他们所创造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幸福、成就和前途至关重要。上世纪90年代英国的一项研究表明:“父母做什么比父母是谁更为重要”“和孩子一起阅读、做家务、唱歌画画、玩数字游戏、参观图书馆、经常组织朋友孩子来家里玩耍的父母在智商和情商上得分更高。”孩子是家庭的,也是学校的,更是国家的,教育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社会发展稳定,每一个家长都肩负着培养国家未来建设者的重任。

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界限。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未来幸福生活。但家长需要思索的是:孩子到底具备什么能力品质才能应对风云变幻的未来?近日,来自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和中国青年报社的一份关于“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双减’政策态度”的调查报告显示,73.2%的受访家长表示焦虑来源是自己的能力很难辅导孩子学习。可见家庭教育的内容太有必要用法律来规定了,因为很多家长已经主动并越界地承担了学校的教学任务,而忽略了家庭应该承担的本位教育内容。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院一项关于“家庭教育中家长对孩子健康养育现状”的调查发现,疫情期间,在孩子身体健康方面,有18.9%的小学生、42.74%的初中生都是在10点以后睡觉;仅有10%-15%的儿童能够做到每日坚持锻炼;21%的高中生人使用手机时间长于每天8小时。在心理健康方面,调查发现近30%的家庭更重视孩子的智能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忽视了孩子的情感需求。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要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同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教育促进法还明确指出,“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其学习负担,预防其沉迷网络。”这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护航。

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一项来自英国的研究报告表明,父母的温暖、坚定、言行一致和底线教育对儿童发展十分重要。如:父母的期望和鼓励对儿童的认知发展、识字和算术能力有重大影响;父母对学校教育缺乏兴趣更有可能造成教育失败,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父亲对儿童上学的兴趣与儿童的教育成果密切相关;亲子关系可以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等。家庭教育促进法倡导要以人为本,重视未成年人发展规律,尊重其参与家庭事务的权利,并列举出明确的方法如,“亲子养育、父母共同参与、寓教于生活、言传身教、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亲子共成长”。父母是孩子成长中最喜欢模仿的第一人,父母对孩子认知发展的支持、对孩子价值观的影响、对人际关系和发展社会技能的支持都非常重要。

明确了父母要终身学习。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家长要和学校幼儿园社区等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得因各种原因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我们期待更多父母有信心高效地参与子女的成长发展,另一方面,必须特别关注那些(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目前缺乏这方面动机、技能或意识的父母,对于少数已经丧失育儿能力或从来没有负责任地养育过子女的父母来说,公共服务必须随时准备进行及时且适当的干预。最终目标仍然是让父母能够自信有效地亲自抚养子女,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和家庭生活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除了以上情况,还有留守儿童家庭、候鸟家庭、残疾人家庭、犯罪或坐牢的家庭、吸毒者家庭、非成年父母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等更需要关注,他们更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帮助。本法对于分居、离异或者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的特殊家庭中父母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做了表述。

笔者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明确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责任和内容,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父母要被“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一是相关部门(如当地妇联、居委会或者学校等)发现有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对他们进行强制的教育。其次就是公检法等部门在处理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时,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2021-10-27 李浩英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14352.html 1 家庭教育迎来“依法育儿”时代 14,352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