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发言摘登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

完善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

就完善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提五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落实平等保护原则。通过优化涉外案件办案程序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诉讼文书约定送达”“概括性授权委托书司法认可”等措施,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修改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服务保障投资自由、平等、便利,确保外资企业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

二是进一步扩大涉外管辖连接点。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于管辖连接点的规定较为封闭,建议适时修改相关法律,适度扩张属地管辖范围,对于域外被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住所地位于我国领域内,或相关纠纷与我国有其他合理联系的,允许我国法院行使管辖权。

三是进一步明确细化冲突规范。建议对我国的国际私法冲突规范进行修改、整合,构建与民法典等相关实体法衔接配套的冲突规范法律体系。加快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规定”,明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涉外纠纷中的适用规则。

四是进一步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围绕面向全球、服务“一带一路”,考虑增加英语及其他语种,作为国际商事法庭的工作语言,吸纳外籍法官加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尽快制定国际商事法庭调解工作细则。汲取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有益经验,建议在金融中心、边贸地区、口岸区域建立地区性国际商事法庭,集中审理国际商事案件。

五是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查明机制。加快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域外法律查明和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科学分配域外法律查明责任,细化查明规则,为域外法律查明实践提供明确的依据与指引。系统整合市场法律服务机构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内外专家等社会资源,搭建灵活多样的民间域外法律查明平台,提升域外法律查明的整体效能。

2021-11-02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14609.html 1 完善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 14,609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