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琳)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
申长雨提到,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有关白皮书显示,2020年规模已经达到了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进程,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等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同时,也给数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相应要求。
申长雨表示,要想让数字经济行稳致远,就必须解决好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产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数据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高效保护起来,这就需要很好的制度设计。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深入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与实践,多措并举助力新兴领域发展。发挥专利审查向前激励创新、向后促进运用的“双向传导”功能,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健全相关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同时,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应对信息时代各种侵权行为易发多发和发生快、消失快、证据易灭失等难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外,还将推动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挥主平台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制定;还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率先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加快构建面向未来、顺应时代、开放、包容、平衡、普惠、共赢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让创新创造更好地惠及各国人民,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