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丽
据《周礼》记载,周朝管理火政的官员有司烜、司爟和宫正。司烜的职责是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铃,以提醒人们注意防火。到了仲春,司爟负责传达禁止生火的命令;宫正则负责监督宫中的防火事宜。1868年,香港成立现代消防队。1902年,清政府决定创办警察机构时,“消防”也随着警察机构的出现而被引进。但直至民国时期,消防任务大部分靠民间志愿行为,政府干预的力量并不充分。
笔者有幸收藏了两枚民国时期的消防证章。一枚是南浔消防第四组证章。这枚圆形的证章采用黄铜制作。证章直径为2.5厘米,图案为西洋式消防头盔,两把交叉的消防斧,下面是波浪水纹。上下还有“南浔消防第四组”“证章”几个大字。链式小圆挂中央有“北”字,具体含义不详。证章中的头盔在20世纪初曾被各国消防队普遍运用,并逐渐成为消防队的标志性图案。
另一枚是安顺消防队证章。这枚银质的证章表面镀有蓝、绿、黄等不同颜色珐琅,证章直径约3厘米,中间铸有“安顺消防队”字样,编码为“98”。背面注明为“民国卅年用”(即1941年)。这枚证章不仅漂亮,还有着不同寻常的历史背景。1939年,部分故宫博物院南迁文物藏匿于安顺严华洞,为抗击日寇的野蛮轰炸,当地成立了消防队,担任消防任务,重点是保护文物。
这两枚消防证章既是消防活动的见证,也是消防发展史的缩影,它们无言地讲述着消防队员尽忠职守、消除火患灾害的动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