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学习与探索

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人民政协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1月17日   第 08 版)

宿正伯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人民政协同样担负重要使命。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丰富的民主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人民政协在这一历史实践中书写了光辉灿烂的篇章。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在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道路。

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按照民主原则共商建国大计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的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从此,中国人民开始真正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新中国成立不久,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此前,宪法草案(初稿)征求意见期间,政协全国委员会组织在京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和各界代表人士8000余人参加讨论,提出5900余条修改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政协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律法规、重大建设项目的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新型政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重大理念,大大深化了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有力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时俱进的生动实践。人民政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性质定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新方位新使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贡献。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针对西方式民主的不足而提出,彰显了我国的制度自信,人民政协制度多方面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

西方式民主以资本为基础、以金钱为保障和润滑剂。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了全体人民的真实民主,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西方式民主的基本运作逻辑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因而能够保障全体人民的民主。西方式民主严重窄化了民主的过程,将民主单纯理解为“竞争性选举”,极大限制了民主发展的空间,削弱了民主的丰富性,在实践中带来了很多问题,连西方学者自己都发出了“没有治理的民主”感慨。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高度重视民主的“过程”,强调人民的实质参与,体现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的人民民主真谛。

全过程,蕴含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要素。全链条,就是流程要“全”,在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各环节的实现上都要体现民主,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程序闭环。全方位,就是在领域和层次上要“全”,既包括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民主,还包括从中央、地方到基层的民主等,构成完整的民主政治体系。全覆盖,就是参与主体和内容要“全”,所有的地方、所有的人民、所有的事项都在民主实践之中,大到国家的立法,小到邻里之间的鸡毛蒜皮,都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人民政协是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是民主协商的重要平台,是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是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所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富有民主的含义。举办全国政协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即是体现知情权;委员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专家协商会等协商平台上议政建言,即是体现表达权;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即是体现参与权;政协提案、委员视察、民主监督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即是体现监督权。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即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方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全新表述,为未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政协要依照这一重大理念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更好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对照每一项标准,人民政协都有发挥作用的巨大空间。比如说,“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就非常契合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和履职方式。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政协委员是来自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广大政协委员站在界别角度,代表界别群众,在政协舞台上发出界别声音,就是社会各方面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有效方式。为了更好发挥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就要在界别的设置以及委员的深入群众、深度调研、深度协商、协商结果的深度传导等方面,下更大的功夫。只有把履职目的深度聚焦于解决问题,才能使政协的民主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人民政协既是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又是我国政治体制中一个具体的组织。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也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上来。比如说,选题要民主,选人要民主,协商要民主,监督要民主,反馈要民主,每一个履职环节都要充分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每个单位、每个人都从身边的民主做起,围绕一个个具体问题来表达、参与、决策和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日益成为社会的共识和规范。

(作者单位: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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