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调查研究

我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发布2.0版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1月17日   第 12 版)

2021年9月1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和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2.0版)》(以下简称“2.0版指标体系”)。据相关专家介绍,该指标体系是在去年两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基础上,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最新要求,结合一年来苏州的实践运用,形成新的修订版本。

据了解,早在2020年5月,中国农业科学院、苏州市人民政府在北京召开联合发布会,共同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这是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迈出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新征程的重要一步。

时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指出:“共同发布《指标体系》是落实农业农村部与江苏省‘部省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是苏州对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积极探索,为苏州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方向,也为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国内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为了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模样更加形象具体,中国农业科学院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制定了《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框架设定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4个领域,制定3级指标,涵盖市、县、镇3个行政层级,总体形成“四三三架构”。其中市级评价指标体系由12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根据国际发达国家标准、国内先进城市地区标准和苏州特色标准,设定“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水平”目标值及相应权重,可测算出一个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的综合评分。0-59分为发展起步阶段,60-79分为转型跨越阶段,80-89分为基本实现阶段,90分及以上为全面实现阶段。根据测算,2019年苏州市综合得分为79.22分,到2022年综合得分预估达到89.95分,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施一年来,在农业发展方面,苏州粮食生产总体稳中向好,全市高标准农田基本实现全覆盖,智慧农业等全国农村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中国农业科学院华东农业科技中心加快建设。在农民收入方面,全市村均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达到1053万元,100个市级相对薄弱村年均收入达到44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6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889:1,是发达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城市之一。在人居环境方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在江苏省率先实现市域任务销号,太仓市、昆山市获国务院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地区表彰激励。苏州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数量和质量领先江苏省。在乡村治理方面,推动积分制探索运用,持续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覆盖率达100%,县级以上文明镇、文明村占比分别达到100%、78%,甪直镇瑶盛村等7个村和梅李镇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据了解,下一步,苏州市将围绕2.0版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制度,调整优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发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作用,做大做优市级乡村发展基金,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为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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