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这合的是哪门子情?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2月02日   第 03 版)

王慧峰

连日来,河南省封丘县“30余名师生餐后集体呕吐腹泻”“校长痛哭称换不动送餐公司”成为热议话题。

面对家长的质疑和媒体的镜头,涉事中学的校长当众掩面痛哭。“痛哭”令人心酸,也由此推动了调查和舆论热议,但未能守住学生安全底线、落实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校长仍然难辞其咎。

此外,新华社报道提及的一个细节颇为引人关注:涉事配餐公司9月22日成立,10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而该公司大约在10月9日后,就已开始给一些小学配餐;且直到11月25日,也就是学生呕吐事件后的第二天,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另外,封丘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涉事配餐公司厨师也未取得厨师证。然而面对记者的质疑,封丘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却表示:“涉事公司边供餐、边整改、边办证,这合情但不合法”,并声称“由于教体局招标开始得晚,为了让学生享受到国家政策,出现了无证经营的状况”。

“合情但不合法”的回应让人心惊又心寒。按照这位副局长的说法,他们承认操作违规,但是为了让学生享受到国家政策,不得不灵活行事。可事实上,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涉事配餐公司擅自从事食品生产并向学校提供配餐服务,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当接受应有的行政处罚。

无证竟可以进入招标流程,并成功中标;表面上担心学生吃不上饭,但实际上却为一家不合格的企业开绿灯……请问,这合的是哪门子情?

食品安全大于天,尤其是学生集体用餐,安全问题丝毫马虎不得。政府组织统一配餐,本可以杜绝校园内部的猫腻,确保财政补贴和家长支付的伙食费,都能吃到孩子肚里去。但如果遇上食品企业逐利、学校管理失职、部门监管缺位等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营养餐不仅不营养,还会有风险。

除了行政力量主导,能否加入校外力量的监督,让招标和送餐的过程更公开更透明?而在制度层面上,国家对学校食堂的整体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及存放、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情况、食堂从业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只要校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尽到监管职责,类似的突发性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事件最新的进展是,封丘县教体局副局长等多名干部被立案调查;涉事送餐公司负责人吕某、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新乡市看守所。

教育部曾多次发文,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问责制,对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和责任一查到底,对因疏于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因此,找出并严惩违规者,严肃追责问责,只是追索真相、追问此事的起点。为了织密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的守护网,让家长等社会力量对供餐招标、配餐等进行全程监督,才能保证校园餐的安全营养和师生们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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