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生态周刊

危害农户又不能捕,野猪难题何解?

14个省区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2月02日   第 06 版)

本报讯(记者 王硕)随着生态环境不断转好,野生动物种群也逐渐扩大。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野猪危害农户、与人争粮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探索管理措施,国家林草局在山西、四川、福建、江西、河北、广东、陕西、湖南、湖北、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宁夏等14个省(区)启动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

在近日召开的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经验总结交流电视电话会上,记者了解到,各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预防,不断完善补偿制度。如各试点地区先后成立了117支狩猎队,并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广东省将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纳入林长制以及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考核内容,构建“政府-村委会-村民”多方综合性预防控制制度体系。

同时,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业务,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建立了野生动物伤人救济补助政策。福建将野猪造成经济作物损失纳入农业保险。广东积极探索致害补偿管理制度体系,并推动将野生动物危害补偿纳入林业、农业政策保险制度。山西、河北拟设立综合试点政策性保险经费。陕西将野生动物伤人医疗纳入居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制定了民政救助措施,对野生动物致伤、致害导致居民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众实施民政救助。

目前,国家林草局已将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并将纳入“平安中国”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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