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
关于委员提出的出台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的具体办法非常有必要。一是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加明确了对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的要求。教育部已会同司法部、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下一步将开展深入调研,特别要明确专门学校建设,以及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区别和侧重点,加快文件制定进度。二是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在适用对象、实施方式、管理模式、场所设置等方面有很大不同,目前做法是分类管理,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作用不能分割。下一步,教育部将与司法部、公安部相互配合,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构建良性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性的教育和矫治。三是关于孩子离校后的评估和跟踪监测工作,下一步将积极完善评估安置制度,对经评估适合转回普通学校就读的适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同时,指导地方进行有效探索实践,采取更加周到的关爱举措,会同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全程跟踪管理。
关于委员提出亟待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程的建议,非常赞同。下一步,一是要把《道德与法治》教材修订好。课程标准已基本修订完毕,明年年初启动教材修订,将修订法治教育专册,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内容。二是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让所有任课教师接受法治教育,具备法治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三是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教育部与公安部、司法部起草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即将印发,教育部将推动各地抓好落实。
关于委员提出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原因复杂,有家庭原因,有社会原因,也有学校原因。下一步,一要把中央“双减”政策要求落地,解决孩子们学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二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专项行动,组织研制符合我国青少年儿童特点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及时了解到孩子们心理上是否出现问题、出现什么问题,有针对性早干预、早介入,把心理健康教育做得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
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建议,民政部认领,这是我们的责任。今年4月,国务院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就涉及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工作内容由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随后,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对法律中有规定但不够细化且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规定。目前主要在做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基本制度,比如研究制定督查督办制度,牵头推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开展督查。二是推动解决当前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问题,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
完善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有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是我们正在抓紧做的一件事。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出台《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反响非常好。目前我们正在借鉴地方工作经验,牵头研究起草关于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有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的相关办法。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民政部分别与中央网信办、团中央举办了两场论坛,专门研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起到了一定社会效果。培养更多“社计师”人才的建议拓展了我们的思路,我们将和有关部门沟通,讨论如何把社会工作与网络技术工作结合起来,取得好的效果。
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监护和国家监护制度的建议,是我们一定要解决而且要解决好的问题。从国家保护角度来说,目前对困境儿童临时监护、长期监护的资源是充足的,问题是怎样及时发现,并且让全社会意识到发现后,首先要做的就是送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院。民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解决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问题。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建立监护评估标准体系,包括家庭监护能力的评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但是我们将坚定不移推动国家标准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