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吕萍
作为首善之区,北京市在“十四五”期间致力于建设健全养老服务制度,推进建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截至2021年三季度,北京市共有养老机构577家,其中民营养老机构326家,占比超过半壁江山。
“从以往工作看,中小型特别是民营养老机构承接了许多失能失智且消费能力有限老年人的照料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作出了贡献。然而,由于自身规模不高、吸收社会资源能力有限等原因,这些机构持续面临较大的运营压力。”长期关注这一领域,北京市政协常委、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张丽华希望,上述现象能够引起大家关注。
运营压力中,地皮成本占了一大块。在张丽华看来,民营机构养老用地租赁价格大幅上涨,这是个大问题。政府或村镇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会超过5年,租赁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导致缺少长期且稳定租赁用地资源,而老人尤其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又需要全天照护。虽然根据《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民营机构能够获得一部分运营补贴,但是高昂的用地、人员、设施设备等运营成本,中小型养老机构长期可持续运营仍然存在较大困难。
还有一部分压力,来自脆弱的资金链。“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和适老化设备等硬件设施的不断改进,很大程度提高了养老服务质量。但硬件投资回款周期长,只靠内源性融资难以为继。现在看,这类机构对财政性、政策性融资支持有较大的依赖性,但受限于它们的‘民间’身份,资金适配方面存在缺口。”张丽华担心,得不到正规渠道资金补给的养老机构,或许会用更贵的钱来维持运转,进而导致债台高筑,最终失去为百姓服务的能力。
此外,受过培训的专业护理人员缺位,也是中小型民营养老机构要面临的一大劣势,目前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多数为原本就存在就业困难问题且年龄较高的人群,专业化程度和经验不足,数量保证也存在困难。
来自民间的养老机构,身份不可或缺,运营问题不少,其实对策也不少。对此,张丽华表示,应从细化政策入手,加大对上述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
比如在养老用地方面,建议制定出台利用闲置设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指导意见,推动存量设施、疏解后的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新增设施等优先保障养老等服务设施。完善养老行业土地租赁合同制度,规划合理的合同年限,控制机构用地的价格涨幅。补贴补助方面,增加对失能失智重点人群的兜底保障,增加对中小型民营养老机构土地租金、设施设备配置改造方面的政府补助,考虑出台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回收和融资租赁办法。
比如在拓宽资金渠道,首先建议加大社会福利基金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的支持力度。并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其次,应引导医疗服务企业、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本对民营养老机构进行投资与建设,并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进行慈善捐赠,建议加大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再次,应当鼓励商业银行出台专门针对养老服务行业的贷款政策,给予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或者贴息政策,政府出台配套的税收优惠,推进民营养老减税降费,同等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再比如在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方面,建议学校与养老机构间形成合作,成为在校学生实践培养基地,提供实习机会,培养潜在的专业护理人员,形成良性循环。还可以通过邀请专业养老护理专家,加强对在职护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及建议政府对人员培训和福利支出进行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