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文详见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