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原 李宁馨)天津市湿地面积达2956平方公里,七里海、北大港、团泊湖、大黄堡四大湿地自然保护区环津城而布四方,在维持区域生态平衡中起到重要作用。民盟天津市委会持续深入调研,对天津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建言献策。
民盟天津市委会在调研中了解到,天津市湿地保护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湿地界定与分类不明确、缺乏统一完善的生态修复准则及湿地仍然面临退化甚至消失的威胁等方面。
“如湿地尚未纳入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导致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领域规范很难与其他各类用地规范协调统筹,向上难以对接上级土地修复、保育、整理计划,向下难以指导各种具体类型的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在调研组看来,由于湿地周边地区人口经济密度不断上升,生态资源过度开采利用,导致生态湿地面积逐渐缩小;水体污染现象严重,湿地功能逐渐减弱;大面积盐碱土中盐类浓度偏高直接影响湿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发展平衡。同时,修复技术方法较为单一。
为此,民盟天津市委会建议,制定湿地分类分级标准和生态修复通用导则。尤其要制定涵盖生态修复科学理念、生态修复工程全过程和指导性原则的规范文件。建立完善湿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确定重点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完善监测指标,使监测结果对湿地生态环境评估及修复工作更有参考价值。
“要坚持科技先导,强化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加大水质基准、区域特征、污染物形成机理的基础研究力度,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湿地内源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要组建专家组,为湿地生态修复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形成系统、科学、可实施的一整套湿地修复模式。”民盟天津市委会主委高玉葆告诉记者,湿地修复与保护要双管齐下,以生态补偿政策为保障,推进湿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湿地修复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在他看来,要在湿地自身恢复的基础上强化人为辅助保护,尽快达到治理部分污染湿地的目的。依据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进一步助推周边河湖水体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