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邀评论员 张占斌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在以往的基础上持续创新,注重文明理解、思想深化和实践探索、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推动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更加定型。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制度体系。要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与时俱进完善党全面领导的制度创新和体制保障,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让党的领导更加适应实践、时代、人民的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党的群众路线和统一战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解放、发展和保护社会生产力制度体系。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围绕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高质量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进步。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捍卫“两个毫不动摇”,既要放胆解放、发展生产力,又要保护市场主体,保护生产力,强化供给与需求两侧协调互动的改革深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建设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切实注重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制度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并运用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型举国体制,强化科技创新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持续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变革,坚持“四化”同步和城乡区域统筹协调互动,调整完善我国社会生产力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布局,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两个比较优势,努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实现顶天立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健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社会主义的制度要求和重要保障。党和政府带头捍卫宪法、法律权威,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要规范化、法定化、效率化。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形成“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路径,充分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努力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优势。
坚持更深层次全面改革,努力建设支撑更高水平开放的制度体系。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靠深化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积累并赢得比资本主义更多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坚决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全球化进程,寻求中国利益和全球利益的最大交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在开放中强身健体、合作共赢。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继续构建与完善人类文明新形态。
坚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创造和释放发展新红利的制度体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优势,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加快补上技术的短板,将最新科学技术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抢占数字经济的国际制高点和数字产业高地。
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营造好的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体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守正创新,把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适时转化为制度创新成果。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章程、政策及时上升为法律,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
坚持发挥制度集成优势,加快建设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是促进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协同提升的关键。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善于用制度和法律管理国家,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成熟定型、运行有效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建设共同富裕的美好社会制度体系。突出治理的民主化特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主人。国家治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国家治理格局。注重效率与公平的统筹协调,不断完善社会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把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和平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制度体系。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好国内治理和全球治理的关系,加大国际事务的参与和各种规制、标准的制订,提升全球治理能力,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稳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