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版:聚焦

适龄婚育应别开“生”面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3月06日   第 25 版)

本报记者 高新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后,低生育率成为社会热词。生育政策调整,如何让适龄婚育年轻人愿意结婚、敢于生育?对此,多位住冀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上提交相关提案,提出参考建议。

平均初婚年龄增加等因素,对生育率下降有着重要影响。以河北省为例,2010-2020年,全省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由24.40岁上升至26.46岁。受初婚年龄推迟影响,妇女一孩平均生育年龄2020年已超过27岁,二孩平均生育年龄则超过30岁。青年人实际结婚年龄普遍晚于个人预期,以及结婚压力大,导致部分青年存有“恐婚”心理,甚至有“不想结婚”的想法,都对生育率产生直接影响。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婚姻是生育的前提。”杨振河委员表示,要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通过广泛宣传,让适龄婚育成为广大青年婚恋观主流,推进实现从晚婚晚育文化向适龄婚育文化的再转变。另外,探索住房和税费制度改革,以减轻青年群体结婚和生育负担。

适龄婚育重要,优化生育对有效提升人口质量同样不容忽视。胡万宁委员说,一些用人单位非法限制女职工生育权益,导致一部分适龄人群错过生育最佳年龄,有的适龄人群及准适龄人群身体素质下降,以及人工流产手术增多,都不利于优化生育。此外,相当一部分夫妻对孕前检查不够重视,严重影响优化生育。

胡万宁委员表示,政府可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减轻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职工生育费用,有效保障适龄人群生育权,提高职场女性生育意愿。除了提高适龄人群身体素质外,胡万宁还建议,适当调整现有产假规定,增加怀孕初期休假时间,减少流产可能性。同时,加大人工流产危害科普宣传,将孕前优生检查列入“民生工程”,推动孕前检查普及。

计划生育是我国在特定历史阶段实行的政策,很多省份出台具体措施和规定。当前,我国人口政策进入鼓励生育三孩的新阶段,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过于严厉的处罚处分处理规定,应适时作出修改。刘莉沙委员建议,相关部门应联合开展调研,对不适合新时代发展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规定”等制度措施,尽快研究调整或取消,以更好引导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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