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岁是儿童早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将儿童保健工作与托育服务相结合。”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妇幼保健院院长王水指出,将儿童早期发展融入托育服务中,对于确保婴幼儿良好体格发育的前提下,发展儿童的认知、语言、情感,实现高质量的托育服务目标,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王水建议,建立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托育机构协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如定期对托育机构老师和保育员进行相关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尤其是婴幼儿营养、心理等方面。推进保育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托育服务。
王水提议,妇幼保健机构可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辖区婴幼儿照护与保健服务的标准规范体系。定期对托育机构的服务行为、健康管理等进行督查和指导。同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保育师职业资格认证相关培训和考核。
(本报记者 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