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喜梅
“虽然我国近年建立的打击追缴走私文物联合机制遏制了盗墓走私的猖獗势头,但对1840年鸦片战争至新中国成立前因战争掠夺等非法手段而流失海外的大量珍贵文物,追索鲜有成果。”全国政协委员孔泉说。对外友好界委员提交了一件界别提案《关于逐步完善海外流失文物追索体系和机制的提案》。
孔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文物的追索首先应有完善的法治保障。“建议在文物保护法中增加追索流失文物条款,明确追索主体和职责。对于历史上非法出境的文物,声明国家保留追回的权利。对被盗考古类文物的流失,应明确此类文物属国家所有,便于有效利用国际法机制展开追索。”孔泉说。
孔泉还建议构建国际法理体系和行动纲领,同所有文物流失国合作,从道义和法理上驳斥所谓“文物国际主义”的虚伪。
“除此之外,尤其是要着眼长远,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追索事业。”孔泉介绍,文物是属于国家的、民族的,因此文物追索也需要全民、全社会行动。
“但目前,我国民众对流失文物的了解甚少,对文物追索的认知度也不高,因而需要重视提高我国民众对流失文物的普及性认识,既要有对流失文物复杂历史背景的全局意识,也要有强烈的依法追索意识。”对于流失文物的全民追索,孔泉建议,建立历史流失文物互动网站,吸引并指导民众通过图片定位制作中华文物全球足迹图,也包括旧图新景对比或将散落各地的文物碎块成拼图,形成流失珍贵文物的综合数据库,为流失文物追索体系和机制的不断完善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