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3月21日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方案提出,以新型储能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在电源侧,以新型储能支撑可再生能源外送、促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大规模海上风电开发消纳,通过储能提升煤电等常规电源调节能力。在电网侧,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在电网薄弱区域增强供电保障能力,围绕重要电力用户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在用户侧,灵活多样地配置新型储能支撑分布式供能系统建设、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用能服务、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
方案鼓励不同技术路线“百花齐放”,对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加强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提出技术研发方向,兼顾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绿色储能技术创新体系。
方案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完善与新型储能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机制,为逐步走向市场化发展破除体制障碍。
此外,将完善新型储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安全相关标准,开展多元化应用技术标准制修订。要求加快建立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