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志民
“2021年我国纯电动汽车销售236.11万辆,同比增长111.8%;动力电池销量186.0GWh,同比增长182.3%。预计到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将接近80万吨,到2030年电池回收预计有超1000亿元的市场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施宗伟调研发现,在电动汽车市场高速增长的同时,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也存在回收利用成本高、梯次利用评估体系不健全、“白名单”企业竞争不过“黑作坊”等问题,一旦回收不当将引发土壤和水环境严重污染等生态风险,加强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施宗伟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提案》中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国家电池和废旧电池管理条例》,加强对动力电池生产到退役各环节实施有效把控,进一步明确汽车生产、车主、电池生产、电池回收、电池再利用、电池运输、环保监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要求,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则需要出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统一动力电池回收标准,明确定义容量衰减、剩余放电量、剩余循环次数、回收参考价格等主要指标。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销毁等资质认定机制,从严打击废旧动力电池非法售卖行为,取缔无相关资质的从业者,严厉打击黑作坊,从严从重处理电池非法回收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施宗伟说。
其次,施宗伟强调,电池回收利用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生态链,缺一不可。
“要加强全生命周期产业培育。加强电池生命周期溯源信息管理、分析和共享体系建设,推动生产—销售—回收—梯次利用企业等全生态链联盟合作,形成环环相扣、产业上下游相互印证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
施宗伟建议,要完善回收盈利模式,培育一批头部企业,加强技术攻关,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等关键技术水平,推动回收利用装备、新型材料应用等相关产业发展,拓宽应用场景,挖掘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价值。强化财税改革激励,完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减税激励和补贴政策,对有资质的企业在回收、技术创新、梯次利用方面给予补贴、税收、信贷等支持。
施宗伟委员建议,要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找到安全归宿,找到“家”。
“要全面构建面向消费者的电池回收网络。整合汽车生产、电池生产、电池回收、电池再利用等企业资源,通过共建、自建、授权等方式,完善线上线下回收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市和乡镇的回收网点,提升电池回收便利化。”
施宗伟认为搭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在线评估及交易平台”是电池回收的关键一环。
“交易平台上可发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价格指数,提供动力电池性能评估、线下实验室检测和线上交易等服务,形成面向消费者的市场化回收体系。鼓励电池回收主体与国内骨干物流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利用其运输便利和网点优势,降低回收成本。增强社会大众对废旧动力电池安全风险和环境危害的认识,引导车企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提高用户移交废旧动力电池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