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路强)“在无特殊病情的情况下,患者在医院门诊就诊结束后,选择在居住地附近的基层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注射,既避免了浪费精力,又减少了大医院排长队的问题,但这一需求却常在实际生活中屡屡受阻。”为此,在陕西省政协日前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民革陕西省委会呼吁,基层医院对患者药物注射需求不可一推了之。
民革陕西省委会在调研中了解到,不为患者提供外带药物注射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避免承担风险,或者因为利润微薄。即使患者提供了上一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和正规的药物采购发票,个别医疗机构也不为患者提供注射治疗,致使患者每天必须到就诊医院进行后续注射治疗,给治疗带来不便以及增加附带的费用。
民革陕西省委会建议,卫健委应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各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对部分无特殊治疗的患者,在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上级医院方案实施基本的基础救治。要畅通各级医院之间的药品调度渠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少的、又有特殊储存环境要求的药品,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从上级医院调用,并在治疗期内帮助患者进行储存。各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外带药物管理规定》,对患者能提供病历、处方和正规采购药物证明,无特殊储存环境要求的注射液,提供相应的注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