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艳红)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显示,所有的电子烟产品都必须依照国标进行生产。与此同时,电子烟的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雾化物应含有烟碱。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此外,《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子烟释放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等物质的释放量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