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要建立政府和家庭合理的成本负担机制,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益,不断调动社会积极性,降低托育服务的成本,实现普惠目标。目前,制约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市场跟不上。托育机构运营成本高、风险大,叠加疫情影响,社会化办托面临生存困境,难以实现普惠。二是政策跟不上。不管是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普惠托育服务的专项行动,还是部分地方实行的示范托育机构奖补、建设补贴等,大多是一次性且支持力度有限,对成本居高不下的托育机构来说不解渴。要按照儿童优先、起点优先、短板优先原则,加大对托育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保障。建议:
一、加大托育服务政策保障。一是加快制定托育领域的专门法规制度,为托育服务财政支持提供依据和保障。二是将托育服务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政府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等方面主导责任。三是扩大经费支持来源。推动研究福利费等用于托育服务路径办法。
二、明确支持重点。推动“四个一批”建设,一是直接投入建设一批具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公办托育机构;二是支持空余学前资源延伸托班,扩展一批普惠托位;三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固定投资支持新建一批普惠托位;四是通过给予一定补贴支持,降低托育服务成本,推动已有存量资源转化一批普惠托位。
三、构建中央到地方各级的合理财政分担机制。国家层面应重点考虑加大对托育机构日常运营支持;地方层面从机构和家庭两方面加大支持,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生均补贴、示范补贴等形式,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发放育儿津贴、托育券等形式为家庭降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