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发言摘登

部委介绍情况及回应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4月20日   第 03 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幼有所育”,将其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履行牵头职责,会同各级各部门扎实有序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形成了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构建,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有序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扩大的良好局面。

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职责,我对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以下回应:

关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托育行业现处于起步阶段,普惠将逐步解决三方面问题:通过普惠政策支持,扩大有效供给,解决“有没有”的问题;通过普惠政策落实,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好不好”的问题;通过普惠政策体系完善,扩大服务覆盖面,解决“公平不公平”的问题。我们将做好研究设计,逐渐推动普惠托育服务的政策可及性。

关于社区托育提供托育服务问题。我委正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的“十四五”托育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60%以上”。当前我国社区类型多样,依托社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有其独特优势,社区托育服务是今后发展的重点之一,我委将总结各地社区托育服务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积极推进。

关于农村托育问题。卫生健康委结合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多个试点,探索出不同路径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下一步将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重点关注农村婴幼儿健康和早期发展。

关于做好医育结合工作。目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正在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对托育机构托育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将推广各地推进医育结合的好经验和做法。

关于人才培养和促进规章制度落实的问题。按照“十四五”规划和托育服务发展趋势,我委将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积极推动托育人才队伍建设。

我委在“十四五”时期,继续针对托育服务领域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研究制定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构建常态化部门综合督导检查机制,促进现有规章制度落实见效。

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和采纳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托育服务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需求。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

委员提出的建议涉及教育部门的主要是两个方面。

关于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的建议,我们赞同并完全采纳。目前,一些高等本科学校、高职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已经开设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等专业,但处于刚起步阶段。下一步,核心是要健全托育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和在职在岗人才培训体系。重点抓三方面工作:一是引导各地区做好培养规划,测算清楚托育服务的底数,根据需求扩大托育专业的布点。二是研制相关专业的教学标准,从高等学校到中等职业学校,凡是开设这方面专业的,都要严格执行专业教学标准。通过标准改革课程教学体系,更新教学内容。三是加快开发数字化教材和课程教学资源,通过资源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关于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普惠性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的建议,教育部有两点意见:一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育班,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鼓励,缓解托育需求压力;二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目前全国还没有完全普及学前教育,3-6岁儿童入园难问题虽然得到缓解,但还没有根本解决。现阶段各地幼儿园“大班额”比例较高,按照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全国还有几百万孩子超班额在幼儿园就读,下一步化解“大班额”的任务还很艰巨。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实现学前教育全面普及的地区,要创造条件增设托育班,还没有全面普及尤其是普及比例较低的地区,要把3-6岁和0-3岁入园入托问题的关系处理好,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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