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照宁)为落实落细惠台政策,加大力度吸引台湾青年前来就业创业,以推动两岸融合县域集成服务示范区建设,助力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区,4月初,厦门集美区发布《集美区台青聚融友好工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大力度让台湾青年“留厦来”。
根据“细则”,被认定为厦门市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机构最高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福建省省级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机构最高一次性补足到20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创基地或台湾青年创业基地通过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的,给予基地运营机构最高一次性补足到500万元的奖励。
此外,“细则”对长期以来最受台湾青年关注的“免费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经营场所补贴”等政策进行了延续,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经营场所扶持的创业项目范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即未入驻台青创基地的台湾青年经营的个体户,也可享受“每月最高6000元,最多3年”的经营场所补贴,将有利于台湾青年在更多领域实现创业梦。此外,还根据台湾青年的实际需求,对台湾青年的租房补贴,从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且不限定租住在集美区,这更有利于台湾青年扩大业务范围,助推成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