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硕
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当前,世界各国都在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其中,生态保护修复是重要一环。
在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自然资源部原副部长曹卫星看来,目前要创新理念和思路,努力构建我国生态保护修复事业的新格局。
曹卫星指出,当前我国的生态保护修复存在生态安全格局体系建设不足、生态系统演变规律研究不够、具体实施过程缺乏系统性和综合性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关联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
例如,一些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不合理,滨海区域大量产业和人口集聚,部分地方国土开发强度超过40%,导致生态系统服务退化,容易出现点多面广频发的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等问题。
一些地方在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如在高山草甸地区或降雨量少的区域,一些地方大量种植观赏乔木,严重违背了生态规律;且在具体实施生态修复时,对生态廊道、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考虑不足,缺乏系统性和综合性的安排。
还有一些地方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和时序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不够紧密,与乡村振兴、三产融合发展、宜居环境建设等方面也亟待协同。
曹卫星指出,未来10年,是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系统恢复、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行动的关键10年,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因此,必须多措并举,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他建议,首先要统筹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布局。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大局出发,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空间治理,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避免国土空间低效利用和过度开发,实现源头治理。
第二,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指南。加强我国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与自然资源管理耦合机理研究,明确不同区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与重点;建立生态保护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合理安排目标任务;加强范式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指南和技术标准。
第三,建立生态状况监测预警平台。适时开展重大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战略区生态状况评估,全面掌握生态安全状况和基线演替情况;整合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状况数据;发布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年度报告,为科学研究提供支撑。
第四,构建生态保护修复顶层制度。加快法治建设,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和利益冲突。同时,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完善碳汇市场交易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各级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程全面监管,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责任制度,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