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惠娟)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强烈、作风素养过硬,具备任教潜质,是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有利于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有助于发挥退役军人优势,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在新事业新岗位上贡献力量。
《意见》以加强退役军人师范专业人才培养为着眼点,支持高校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升本招生计划,对复学转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并提供专业补习。《意见》针对退役军人入校任教的难点堵点提出了纾解举措。明确各地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相关地区可结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意见》支持退役军人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多元化发展。鼓励中小学校注重退役军人教师培养,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全面评价业绩贡献,体现激励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