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财经周刊

共探转型路径 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7月05日   第 07 版)

本报记者 李元丽

6月28日,以“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中国实现‘双碳’战略的路径”为主题的“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2022年大会”在北京举行。围绕我国能源转型与低碳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与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各自的思考与探索。

杜祥琬: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行业和地区梯次有序达峰

“2020年,中国已进入高排放国家行列。”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杜祥琬表示,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能源消费还将不断增长,温室气体增量压力巨大。

杜祥琬指出,中国产业结构偏重,第二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约为40%,能源消费占比约为68%。与此同时,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只预留了30年左右的时间,明显少于发达国家50~70年的时间。

在杜祥琬看来,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驱动我国实现技术创新和发展转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必然要求,是缩小与主要发达国家发展水平差距的历史机遇。同时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面临减排幅度大、转型任务重、时间窗口紧三大挑战,需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行业和地区梯次有序达峰原则,采取降碳、脱碳、碳移除等措施,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和技术进步,积极稳妥逐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要防止“一刀切”简单化,又要防止转型不力带来落后和无效投资。

白重恩:改革碳排放配额初始发放方式

“去年全国用电需求加大,电力供给不足,主要原因是目前碳排放配额的初始发放方式是把配额免费发放给电力企业,减排压力没有传导到电力使用端。”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说。

白重恩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统一运行情况下,目前碳排放配额的初始发放方式存在弊端。他建议,将免费配额发放给电力企业,改为发放给电力的终端使用者,减小终端使用者对电价改革的抵触,推动电价市场化发展并实现碳排放成本传导到电价,缓解电力供不应求压力、促进新能源并网消纳、推动企业绿电交易。同时将电力使用者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碳排放配额改为免费发放给终端使用者。电力使用者可以通过出售排放权获得收益,抵消电价提升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推动电力价格市场化发展。

针对我国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对不足问题,白重恩表示,光伏与风电发电量占比较低。从电网角度来看,电力企业需要投入较大成本铺设电网,升级电网调节能力,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但就目前而言,电力价格没有准确反映投资成本,难以调动电网企业投资积极性。

如何调动电网企业投资积极性?白重恩建议,若碳排放配额在终端使用者手中,电力企业需要付出成本购买,就有调整电价的动力,能出售排放权的终端使用者也会支持电价反映各种成本。电力价格得以充分体现投资成本,进而调动电力和电网企业投资积极性,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

贾康:落实“双碳”目标亟须制度机制创新

在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看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不能只依靠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还要通过制度创新,充分利用价格机制,优化电力能源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调动企业和居民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那么,经济制度机制怎么建?

贾康表示,当前,我国“以煤为主”的火电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程,还不适应低碳化客观要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导向。改革开放40多年间,工业用电与商业用电、民用电价格增幅,都大幅度低于其他物品价格的上升,难以通过经济手段充分调度用户节电的积极性。企业和老百姓很难真正把节电当回事,是造成社会挥霍能源、粗放用电的客观原因。不节电,实际上在中国主要就是不节煤,不利于有效控制造成雾霾等的污染源,不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破解问题的关键是优化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实行电价配套改革,要理顺比价关系所发挥的经济杠杆作用,使电力能源价格更金贵,从而以经济压力内生地激励企业、居民节约用电,促使各相关主体开发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同时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能源、资源产品与非能源、资源产品比价关系与价格形成机制,更符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导向,合乎绿色低碳发展的客观要求。”贾康这样建议。

贾康进一步表示,制度机制建设不是简单的意愿问题,也不是简单的觉悟问题,而是需要在培养公众环保意识的同时,通过改革创新和制度机制的支撑,使比价关系、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更合理,更符合绿色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同时政府在利用经济手段与市场对接时,还可以通过资源税、环保税等方式加以调节引导,提高绿色低碳发展的动能。

周大地:“先立后破”,重点在“立”

“实现碳达峰,首先要控制化石能源增量,而且要使增量逐渐下降为零,达峰越早越好,峰值越低越好。而实现碳中和,就需要将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从目前的83%左右降低到10%以下,越低越好。这也意味着,除极少数特殊场合之外,要力争全部由非化石能源替代。”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周大地如是说。

周大地表示,目前,我国一次能源以煤炭、石油、天然气为主,以后要转变成以水、电、核电、风电、光电、生物质能为主。不论是经济性还是安全性,以后的零碳电力系统都较目前的能源系统具备优势。从终端用能看,用能高度电气化也将是未来发展趋势。如,目前我国建筑用能、供热基本还是以化石能源为主,以后要通过实现高度电气化解决建筑供热、采暖以及建筑物内部的用能问题。工业用能低碳化路径要以再电气化、数字化、智能化为主要方向,这也意味着大多数工业企业的一次能源和电力热力系统都需要重构。

在周大地看来,当前我国低碳能源发展速度仍然过低,要实现能源安全和低碳转型双重目标,就要推进低碳高效能源消费转型和大幅度提高低碳能源占比,而且确保经济和低碳能源供应能力都加速发展。虽然能源结构会有重大变化,但是稳定能源供需的平衡是重中之重。这就是“先立”,而“立”的重点在于,加大新能源的消费和供给能力,而不是继续维持传统能源系统的惯性扩张。

确定了“立”什么,如何实现?周大地表示,应该抓住有经济效益、可提供经济发展新动力,具备大规模市场化发展的重点领域,要带头发展、带头突破。具体来说,一是节能降耗。节能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措施,节能现在应该成为绿色发展、低碳转型、提高经济效益、减少资源负荷、加强经济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途径。二是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速度。我国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不论从经济性上、施工能力上,还是从风电和光伏的资源条件上,新增装机都有巨大空间。三是全面推广普及超低能耗建筑。目前,我国已经出台超低能耗建筑国家标准,具备全面推广条件。同时要重视“光储直柔”新型低碳建筑领域的进步示范和推广,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农村新能源全覆盖,解决农村能源现代化以及低碳化合并推行。另外,更要推动光伏和新能源与建筑物一体化建设的各种创新技术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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