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独特的制度功能。今年全国两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作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要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优势。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体现了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效能。人民政协的工作主题是团结与民主,民主是途径和方式,团结是目的和要求。人民政协应当不断深化对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认识,在与时俱进的协商实践中不断凝聚共识,促进中华儿女大团结。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凝聚共识与促进团结为价值导向
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人民民主的真谛,积极构建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趋势和中国国情的民主运行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中国的民主发展不仅意味着政体选择,而且也是建构现代国家的过程。中国民主所承载的历史使命不但要使有几千年历史的古老帝国成功转变为现代国家,也要使当代中国成功维持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因此,现代中国形成了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民主制度体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与中国近代以来的共和民主传统和人民民主实践形成了深刻的契合关系,又与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群众路线相伴相随。通过协商民主实践爱国统一战线、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多党合作以及基层民主,构成了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和特色。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环节的民主实践中,都离不开协商民主的基础性推进作用。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政治的全过程。这个过程是更好地寻求社会不同利益阶层最大公约数的过程,是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团结的过程。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制度应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其现实性上它应是“人民自己的作品”。人民群众实际的政治地位及其政治参与的广度、深度,是判断民主真伪与高下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群众路线为我们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前提和基础,协商民主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运用和体现,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使党的群众路线获得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和更为广阔的生长空间。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体制机制,将协商的理念、程序、规则和文化落实于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全过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彰显人民政协的制度效能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最具广泛代表性和最大政治包容性的组织。人民政协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不仅在思想上、政治上,而且在组织上形成了坚强的团结。人民政协以其广泛的包容性,着力于处理好不同历史阶段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挥人民政协联系社会各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紧密团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充分发挥政治吸纳、社会整合和建言资政功能,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懈努力,不断做好人民群众诉求的表达者、智慧的集中者、利益的维护者和有序政治参与的引导者,为实现统一战线法宝作用提供制度化的途径和渠道。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
(作者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理论教研部统战理论与政策教研室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