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吕萍
以产兴融,以融促产。作为由工信部牵头,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自2016年以来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产融合作不断在推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优化制造业融资环境等方面取得成绩。
产融合作有利于增强金融支持政策的导向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产融合作的核心是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运用数字技术当好产融双向翻译器、信息通,从而释放数据价值,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
现在看,各类产融合作平台的搭建,有力推动了数据共享,提高产融对接效率、整合企业需求,实现跨区域调度、建立监测体系,辅助精准施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中国信通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表示,数字技术在推动产融合作方面应发挥好穿针引线的作用,既要建好政企合作超级链式产业生态圈,更要加速确立产融合作平台数据能力、底层功能、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建设规范,帮助数字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尽快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数字技术的渗透情况,与金融服务多元化成正比
记者:能否请您分享一下,在实地走访调研中令您印象较深的产融合作案例?
何宝宏:通过实地走访,我们了解到,目前多个地方政府产融合作工作便民惠企成效显著,初步实现产融平台全区金融服务全覆盖。如某市金融局搭建的金融服务平台,针对中小微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开放构建“银行主力+小贷担保补充+投资机构赋能+其他专业服务助力”的服务体系。该平台上目前已有20余家银行,汇集信贷产品140余个,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平台上有20余家服务机构,覆盖融资服务、银行开户、工商注册办理、财务法律咨询以及投融资组织服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再比如某省的金融服务云平台,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开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等关键科技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以流程闭环为目标,实现了“企业在线申请、平台智能匹配、银行线上对接、政策及时兑现”的线上全流程办理;运用大数据进行智能标签管理,方便金融机构开展首贷、续贷、信用贷业务,为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融资支持。
记者:您认为在这些案例中,有哪些共性特征可以被总结出来?
何宝宏:我认为有两个大趋势值得关注。
一是平台数字化技术应用已较为广泛。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地方产融平台的建设和运营都将数字化能力作为核心,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已经成为各平台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提升了平台运行效率和用户体验,可以保障平台安全、高效、平稳运行,实现产融合作对接工作流程化、数字化和智能化。
二是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日趋多元化。地方产融平台聚合了地方各类金融服务机构,覆盖了银行、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券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呈现出多元化态势,针对不同级别、不同产业的企业均能提供与之对应的金融服务,满足了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
与此同时,我们也认为,要探索推进产融合作平台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平台之间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深化开放共享机制,营造数据应用良好生态,充分发挥“数字化+产融合作平台”的最大价值。
数字技术要做好产业与金融的“媒人”
记者:在您看来,数字技术在推动产融(特别是产业数字化和金融科技)合作方面应如何发力?
何宝宏:数字技术在这一过程中应发挥好“穿针引线”的作用,当好“媒人”。
一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完成产业转型。通过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从产品设计、工艺流程、业务运营、销售推广等各个环节的升级优化,挖掘价值链红利空间。同时,助力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健全产业多维度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数据服务体系,从而为传统产业的转型增值创造更加优渥的发展环境。
二是“科技创新+平台赋能”,助力产融精准对接。产融合作平台以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为核心技术,以信用为核心要素,通过企业方、资金方和数据方三方的融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构建信用评估模型,实现金融产品智能匹配对接,融资需求精准推送,智能风控预警等功能。
三是共建政企合作超级链式产业生态圈。分类推进产融合作平台建设与运营,不同平台需要体现不同的定位。探索政务、商务、业务(含生产)等数据挖掘利用规律,把握边界,进一步推动政府公共数据、商业数据和产业数据融合创新。联合政-产-金-科各自优势,利用金融科技等手段重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以产业链为单位,解决产业端融资成本高、信息不通畅、抵押物缺乏、资金周转慢等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产业链上的产融合作。
四是加强产业链数字图谱应用。依托数字化技术研究绘制产业链全景分析图,政府可以清晰地了解并发展当地产业链优势环节,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精准实施强链补链,梳理当地的优质潜力企业,引入优质资源助力其发展。
数字安全风险值得警惕
记者:围绕产融合作,您认为有哪些需要我们警惕的风险?
何宝宏:在数字化时代,数据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和战略性基础资源的地位更加突出,数据安全治理也更加迫切。数字化手段的应用促进了大量数据的共享交换,然而,给各部门、各机构、各系统带来巨大价值的同时,数据主体对于流动中数据的控制力会越来越弱,再加上目前新型技术尚未成熟,容易出现数据泄露、数据篡改、数据滥用、非法访问等风险。因此,要抓好数据安全及法律纠纷处理,更多采用隐私计算技术、结果互认技术、属地化模型部署技术等,避免重复开发、计算。同时,要推进模型权威性标准化建设,提升平台管理水平和数据质量。
目前,数字安全风险应该是最值得警惕的,作为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的牵头建设运营单位,我院将充分发挥在技术标准研究方面的积累能力,推动产融合作平台数字化等方面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助力国家和地方各类产融合作平台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