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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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8月26日   第 08 版)

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标志着我国草原保护进入法制化的轨道。2003年3月草原法修订施行后,为依法保护管理草原进一步提供了法治保障。目前,形成由1部法律、1部司法解释、1部行政法规、20余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成的草原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打击各类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草原资源保护注入了强心剂。

草原法律法规最大的受众就是农牧民。国家林草局坚持每年6月组织开展以“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深入草原牧区走进基层,将草原普法引向深入。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受宣群众累计超过1000万人次。

同时,我国也加大了对草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据统计,2018—2021年,各地共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草原案件近5万起。各地加强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向司法机关移送草原涉嫌犯罪案件近千起。2022年4月,国家林草局通报了2018年以来各地查处的草原违法案件中的16起典型案例,要求各地始终保持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巩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果和建设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成为国家战略,草原地位空前提高,各项草原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10年来,国家累计投入资金超1700亿元,1200多万户农牧民受益,38亿亩草原得到休养生息;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让全国38亿亩以上的主要草原牧区得以休养生息;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使43.08亿亩草原的利用更加合理、规范;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所需最基本、最重要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据统计,目前各地已划定基本草原面积36亿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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