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伯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其中,职业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类型在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正式提出,并在各行各业快速发展进程中逐步显现自身效能,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
现实发展
政策层面一张蓝图绘到底,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充足上位支撑。作为一种教育类型,而非一个教育层次,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热点。从2014年国务院组织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到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再到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会议的规格越来越高,会议主题愈发聚焦,会议间隔时间不断缩短。三次重要会议之后国家层面先后出台指针性文件,2014年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9年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三个文件分别从提速度、定模式、指方向等方面推动职教事业有序发展。今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法条总则中申明“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为2019年改革方案文件中提出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表述提供了法律支撑。
执行层面一以贯之做到位,职业教育取得丰硕且具潜能的成果。职业教育相关的行政单位、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积极贯彻落实文件、法规精神,职业教育相关领域表现出极大的潜力和动能。职业院校群体自身从实习实训场地设施建设、师资结构调整、产学研经验积累、学生数量、创新创业成果等方面亮点纷呈,成为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股可持续动力;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职教园、产教城为区域特色产业注入源头活水;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构建起了城市、行业、企业、院校等生态发展共同体;在实用管用的技术技能驱动下“鲁班工坊”“中文+职业技能”等项目在“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逐步树立起中国职教品牌,形成“职”育民心、“技”植友谊的时代热潮;中职免费、高职奖助、技能就业等一系列具有鲜明职教特征的措施在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乡村振兴中发挥出独特作用。职业教育在社会发展完整生态中的鲶鱼效应作用凸显,且显现出深远潜能。
深度审思
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彰显我国国家治理能力。从层次到类型是职业教育自身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教育自身发展有其先天的基础性作用,如基础教育对社会发展的铺垫作用,高等教育对知识本体的普及作用,当铺垫和普及达到一定程度时,教育以其特定的高阶形式反哺社会发展的作用就会异常显著。同时,教育自身与社会发展间存在着制约与促进的矛盾特质,在恰当的社会发展时机释放教育变革力量需要国家治理主体具有睿智、审时度势的治理能力。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得以确立,是让人民有效分享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红利,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最直接方式之一,是有效整合各方力量,融通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形成区域发展共同体,逐步放大产教融合效益的特色治理方略。我国职教事业的类型定位是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逐步成为体现个体社会发展价值,带动个体追求全面发展的路径;特别是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日益提高,作为一种类型的职业教育顺势而为,肩负起助推社会发展,促进个体全面进步的时代使命。
面对“共同富裕”的时代课题,职业教育是共同“智”富的基础手段,既顶天也接地气,具有人人皆可成才的多维接口;又把职业教育融入社会发展,作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体现了我国社会对人民和社会个体高度负责的赤诚之心。
(作者系《教育与职业》杂志社副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