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元丽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建设具有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为引领全球价值链、共塑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海洋城市发展典范。
对此,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郭燕表示,在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拥有优质港口和海洋资源、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城市的深圳被赋予新的使命。这是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践行海洋强国战略的新举措。
据了解,《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有望带来金融发展新机遇。”郭燕表示,海洋金融与法律服务能力,是评价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指标。涉海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较低,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航运服务配套有待完善,也是深圳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短板之一。具体来说,一是蓝色金融对外开放将获深化。深圳可依托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在前海的设立,聚焦海洋资源开发、科技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保护、海上丝路沿线区域经济发展等领域,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RCEP等,提升在国际开发性金融领域影响力。二是涉海多元化融资体系将获完善。特别是在一些亟须攻关的海洋关键技术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多种金融机构主体应携手合作,打造海洋科创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孵化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科技企业和项目。三是海洋特色金融服务将获突破。《规划》引导金融机构设立海洋经济专营部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安全便捷的航运资金结算服务、探索开展航运运价衍生品业务,加快发展航运保险、海洋巨灾保险和再保险,以及船舶、渔业领域互保保险,设立粤港澳海洋保险服务中心,通过降税等推动船舶融资租赁发展,银行、保险、融资租赁机构可借机拓宽业务边界,发展涉海创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