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健康周刊

北京医保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12月07日   第 10 版)

本报讯(记者 刘喜梅)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自12月1日起,北京医保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实现家庭共济需职工和指定的家人完成备案,添加家庭成员作为共济对象。共济对象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备案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尚未完成备案的市民,将不能在支付页面中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参保缴费,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官方网站线上办理备案。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北京市2023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保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市民可以关注官方指定投保平台“北京普惠健康保”微信公众号线上投保,也可在支付宝搜索“北京普惠健康保”线上投保,亦可通过中国人民保险、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中国平安、北京人寿6家保险公司的专业工作人员咨询投保,还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线下网点购买。另外,北京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11月起已进入集中参保期,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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