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金玉
香港特首李家超日前向中央政府递交报告,就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事宜,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就“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港区政协委员纷纷表示,特首提请人大释法来厘清相关法律原则理所当然,完全符合法治原则,对于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叶建明表示,此次行政长官的建议得到香港大范围接受和广泛支持,其中也包括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的认同,这是在香港实现拨乱反正、走向由治及兴的新景象。
在叶建明看来,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行使宪制权力解释法律内容,合宪合法,不仅不会影响司法独立,反而能为香港特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权威明晰的指引,符合国家利益、香港利益,符合法治精神。
“时至今日,香港国安法立法的过程,我们仍然历历在目。”叶建明说,“2019年,外部势力黑手伸入香港,与香港反中乱港分子制造了一场未遂的‘颜色革命’;当港人心中泣血的时候,海外政客傲慢地称之为‘美丽的风景线’;当民众希望止暴制乱的时候,黎智英号召‘为美国而战’。这些经历令我们清楚,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香港安全,没有香港安全就没有民众的安居乐业。因此,更多港人对在这样背景下诞生的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有直观的理解和切身的感受。我相信人大释法必将有利于完善香港的法治,保障国安法准确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黄英豪见证了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在他看来,香港特首在终审法院裁决后提请人大释法,既体现了对香港三级法院系统的尊重,也展现了行政长官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所在。
“当前,某些法律界人士和别有用心之人,大肆宣扬该提议有损司法独立,实则是故意歪曲香港法律的可笑之举。基本法已写得清清楚楚,最后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人大释法是维护香港宪制秩序和香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黄英豪介绍,香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早有先例,事实上,自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先后5次对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释。
“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7月1日才正式实施,是比较新的法律,在其施行初期,大家拥有不同看法不足为奇,此次提请人大释法,有了权威解释,更有利于完善香港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黄英豪说。
作为已有35年从业经历的资深律师,黄英豪同样从专业角度指出该建议的必要性。“纵观全球,由不是自己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律师来为被告辩护,尤其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在全世界都没有先例。此次事件中,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的黎智英,希望从英国聘请御用大律师蒂姆·欧文作为代表律师出庭。由效忠英国的御用大律师来处理如此敏感的中国案件,绝对是不适合的。”在黄英豪看来,这次事件也为香港法律界“提了个醒”,未来要加强对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和目的的研究和学习,要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完整准确、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经济民生联盟执委胡剑江表示,人大常委会释法与香港司法独立都是回归后香港新宪制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却也不是并行关系,中央始终珍视并维护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但必须明确,香港的“司法独立”不存在逾越“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框架的空间。
“此次释法有利于厘清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和法律原则,明确了宪制层面规定的清晰规范,恰恰更有利于香港法治进步,有利于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胡剑江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杨莉珊表示,坚决支持行政长官李家超提请人大释法。在对香港国安法的理解出现偏差,在香港本地法例与香港国安法可能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人大释法要发挥的作用就是“定分止争”,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执行。
“在香港特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香港国安法,遵守香港特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杨莉珊说,“香港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并共同担负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司法机构更负有‘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法定责任。相信在人大释法之后,香港特区的管治力量一定能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好香港和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香港市民来之不易的稳定生活。”